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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透天賣時,土地增值稅額為12萬6868元,本以為可以「重購退稅」, 2024.12.31 去稽徵所確認了~~~
賣的房屋土地價值(356萬--跟持分有關) > 買的房屋土地價值(87萬--跟持分有關) ==>答案是不能申請重購退稅(土地增值稅)
台北市政府相關網站上寫的所需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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